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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直销诚信的再次呼吁

直销杂谈类

记者李圣杰

二个月前,我发表了《呼唤诚信》一文,该文自发表出来以来,社会反响十分热烈,好几家网站都争相转载,点击率也不断提高。出现这种现象,并不是说文章写得好,而是反映了一个铁的事实:我说出了许多人要说出尚没有说出的心里话,大家都期盼诚信直销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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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对于所有行业来说都太需要了;对于直销行业来说就更需要,因为,直销行业曾因为缺乏诚信而被政府停了整整的七年时间,对于一种经营方式被政府强行停止在我国还是头一次,在世界上也很少见。

对直销诚信的期待不但是全社会人的共同心声,同时也绝对是每一个直销人的真正心愿。对于全社会的人来说,几乎没有人不会接触到直销的东西,所以,人人都希望直销诚信时代的到来,从而,每个社会上的人都可能在直销行业中获得实惠。对于直销从业人员来说,更是希望直销在诚信的沐浴下涣发出最受消费者喜爱的光辉,从而,直销成为最受人们爱戴的光辉行业,直销人也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的人。

当直销行业频频出现诚信危机的时候,无论是直销局外人还是局内人都把希望寄托在直销正式立法以后,按照人们的常规思维,直销立了法,不讲诚信的行为将会成为“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不讲诚信的企业和直销行业中的坑、蒙、拐、骗现象应该会逐步减少直至销声匿迹。

但愿望毕竟是愿望,现实是往往和原愿望不相符甚至于背道而驰的,直销立法都快二年了,人们还是没有看见人们所期待的那个“理想境界”,相反,不讲诚信的行为却是大行其道,而立法却成了这些不讲诚信企业很好的“保护伞”或是最佳的“托词”。我们不难看到直销行业中常有这样的现象产生:

自直销立法以后,似乎是一夜之间,全国各地突然冒出了许多直销公司,他们公开宣称:直销立法了,我们终于可以做直销了!

有些公司本来一直在做“地下”的非法传销,直销立法之后似乎找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从地下转为公开的了,也对所属的经销商宣称:从此我们可大模大样地做直销了(注:说话者顾故意把传销说成了直销)。如山东的一家地下直销公司在直销立法的当天就宣称“我们从此就是合法的直销公司了”并把《直销管理条例》颁发的当天定为公司的庆祝日。

有些一直是“挂羊头卖狗肉”的直销公司也长长地抽了一口气:从此再也不要“挂羊头卖狗肉”了!如在河南郑州市有一家公司,原是挂靠在省科学院的,直销立法的当天也向社会宣称:“我们的公司是完全独立的”。

还有一些公司既保持“挂羊头卖狗肉”的风格又公开宣称自己很快就可以获得“直销经营许可证”。如在广州天河区某大厦办公的一家公司从“骨子眼里”都是非法传销,却偏偏拉上某军校作“虎皮”,同时还公然宣称:“我们是一家得到省市领导关爱的合法的直销公司”。

不管是以哪一种形式出现的直销公司有一个绝对的共同点:他们均宣称自己是合法的直销公司!他们的公司都向商务部申请了“直销经营许可证”都肯定地会在第二批获得!

如此等等———

就在立法之后的整整一年的时间里,人们对直销公司无法辨别出真假来。

直销立法应该是直销行业的一件大喜事,但因为非法直销的操作者们的歪曲事实的宣传和别有用心地动作也确实蒙蔽了相当一部分人,这些人也就稀里糊涂地既充当了骗人者同时也是受骗者。整个直销行业较之九八年以前还要混乱,还要让人不可思议。

人们又一次从内心发出呐喊:直销行业,什么时候会有一片清净的蓝天?!

呐喊之后,人们又把希望寄托在第二批“直销经营许可证”(第一批只有一家而且还是从试点开始,影响不太大),希望的理由是: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就为合法的直销企业,其余均为非法,容易辨别真假,人们也就不会轻易上当受骗了。

可人们的这个良好的愿望似乎又要落空,当第二批“直销经营许可证”获得者的名单公布以后,社会上的反应完全没有出现人们所期待的那种局面。

记者在第二批“直销经营许可证”公布的第二天被邀参加了一家福建省所谓的“中国500强”企业独资办的电子商务公司在广州举办的推广会,在会上,该公司副总面对上百人(据知是有条件地控制参会人数,否则有上千人要参会)情情激昂地说:“第二直销牌照下来了,没有我们的公司,不是我们不够格,而是我们不稀罕那个本本,为什么呢?因为拿到那个“本本”的企业从拿到本本的第一天开始就处在亿万人的目光之下,更可怕的是完全处在各级政法部门的监测之下,这样在完`全透明的环境下做直销,一举一动,政府和广大的消费者都能尽收眼底,还能赚到什么钱?”说到这里,该老总故意停顿了一下,十秒钟后突然把声音提高八度,说:“我们集团的做法明不明智?”,下面是炸雷似的一声:“明智!”,记者注意到,参加会议的是那个年龄阶段的人都有,从表面看上去,也似乎涵盖了许多的职业。

有人会认为:上面仅仅是一个特例。其实,这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社会现象,自第二批“直销经营许可证”颁发以后就在直销行业里形成了这么一股自圆其说的“浪潮”,因为自圆其说者大都是在直销立法之后要成为第一或第二批拿到“牌”之类的谎言叫得最最欢和最响的,当第二批“牌照”真正下来的时候,自己的公司不在名单内,原谎言就自然不攻自破,为了维护和发展既得利益就必须要有一个新的谎言来掩盖原谎言,这就在直销行业形成了那位副老总所发表的“谬论潮”。

如果是仅仅要自圆其说而发表几句“谬论”尚不可惧,真正可怕的是他们把这些谎言用到实践中,并逐步蔓延到全国各地,那就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事情。谁都不去拿“牌”也谁都不想接受政府和经销商的监督,那就自然而然地滑到不讲诚信的“老路上”去了,“坑、蒙、拐、骗”现象又可能会大行其道了,那么,因立法和发“牌”刚刚建立起来的诚信体系就可能会扼杀在“摇篮”之中,中国的直销业就会永无宁日了!

为此,记者再次呼吁:任何和两个《条例》不相吻合的言行都停止下来吧!中国的直销走到今天不容易,既是政府努力的结果也是广大有正义和有良知的直销商奋斗的结果!我们要让它健健康康、稳稳当当地走下去,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直销行业将会迎来一个光辉灿烂的艳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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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6) 点击次数(5226)
评论(共6条评论)
  • 谈笑 说:

    2006-12-22 09:36:18

    文笔不错!我已经将你放入本站推荐博客。
  • 甄刚 说:

    2006-12-22 21:26:43

    政府有诚信吗?
  • 实在 说:

    2006-12-22 22:15:10

    中国直销既然立法,就得按法办事。否则立法有什么意义?诚信是有准则的。
  • 鹏翔 说:

    2006-12-25 16:12:09

    拿牌是为了放开手脚如果还比原来更约束何必拿牌,法规令企业被迫走灰色地带,不客气说如同"逼良为娼",拿牌企业的麻烦事才刚开始,我们静观其变便可.
  • 希望相关拿出实际行动 到社会上多了解 尤其是新闻媒体更应该注意的 说:诚信为首

    2006-12-27 16:23:56

    说的都是有道理的 但是现实生活就没有这么好的事情 诚信固然是要的 事实上很多这样的东西都是打着别人的牌子来的 其实就是一个陷阱 把别人的都给摸黑了
  • 水漾年华 说:

    2006-12-28 14:19:32

    直销行业的监管“宜疏不宜堵”,适当的行业疏通会比打击围堵更适当,“逼良为娼”虽然难听却也是实情。政府制订的是不符合行业发展需求的政策,扶持的是不能成为行业表率的企业,直销行业岂能不乱,直销企业方向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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